溫州樂清“失聯(lián)男孩”母親被判有期徒刑1年3個月
2019-04-29 16:03:46來源: 新京報

圖片來自樂清法院官方微信
新京報快訊 據(jù)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,陳某丹編造、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年3個月。

編輯倪艷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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